从“大街跌倒老人不敢扶”小议无良律师作的那些恶

事先有几点声明:1,本文仅为个人日记。2,小议的是“无良律师”而非“律师”,请不要上演马克吐温与参议员的桥段。3,原是知乎回复,做一个修改整理。,

老人跌倒没人敢扶,这是当下的真实写照。几个月前,我们这的一个超市门口,一个老人走出超市门口下台阶时眼花了,跌倒在地,我一个箭步冲上去要扶,一旁的保安却用眼神制止了我,于是我就停下了,直到老人喊了一声哎呦,试图爬起来,也在叫我们扶时,保安才上前将她扶起,我清楚的记得,保安还先向四周说了一句:你们看啊,她要我扶的啊!

图片[1]-从“大街跌倒老人不敢扶”小议无良律师作的那些恶-墨铺

扶老人,举手之劳而已!为啥不去做呢?不是不想做,而是不敢做!

原因呢?是因为怕讹钱!现在惹上官司,别人可以请上律师,狠狠的讹你,而你可以说是舍不得花一大笔钱请律师的,那么这官司,十有八九,会在“正义”的律师引经据典中输了,然后是赔钱!

据说律师是要遵守职业操守,那就是为聘请人辩护。请注意!不是为正义辩护,而是聘请人!所以,律师是可以心安理得的为魔鬼做无罪开脱的人!

而法律,法律自然应该是神圣的,我们也必须要维护法律的神圣。

——但是,法律只需要你遵守,却从不让你参与制订。

有资格制订条文的是谁?不说了,不能说。

最初制订的根本法,那是从全体人士利益出法的。而后续的修改补充新增,可就难说是全体咯!简单点说,就是你已经不再在谈判桌上坐着了,而帮你说话的人,在这桌上也没有足够的位置和份量。

上月有写小文《由“老人被牛狂顶无人帮忙”说开去》,对于这一类事件也做了小小剖析。

我华夏民族历来对老人跌倒这样需要施于援手的事情总是不管不问的吗?

我大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强调的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面对弱小,施以援手 。我自认自己面对这样的事情时,也说不定两股战战几欲先走,也许是脚底抹油借机开溜,但我绝不认为这一类做法是正当的,至少在我心里面,我想我这样的行为是可耻的。

为什么以前的社会公德都提倡急功好义,扶助弱者的正义之举都人人称颂,而今天却好人不敢做老人不敢扶了呢?

这得益于我们这些年大法党们对传统道德观念的践踏!那些讹钱的往往得到了法律的满足,而正义的举动不但没有得到社会的声援,反而在法律层面一败涂地。不能除恶,何以扬善?当那救小女孩的义举,却被网络暴力无情的鞭挞,理由竟然是可笑的部位不对,当马路上倒了老头老太太,现在是没人敢扶,究其原因,不就是法律维护了讹人者的猖狂,而让义士百口莫辩吗?

那些不良律师又干了些什么才导致今天礼崩乐坏的局面发生呢?

大法党的讼棍们,自认为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无所不用其极的为罪犯开脱辩护,美其名曰维护法律的正义,却不过是为了佣金出卖灵魂与魔鬼,这样的一群人,该扔油锅里去炸一炸。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保留优良的民族传统,继续维护这人间的正义不被践踏呢?

若恶法的出台,若恶棍的横行,改变了原本正确的行为准则,那么并不是听之由之任之,而是应该废除恶法消灭恶棍,还我一个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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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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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