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A杀了B家人,A是罪犯,B要做的是将A绳之以法”是什么国际狗屁道理?

一个复旦大学的中文系教授,认知是这样子的,难怪说知识分子是要改造的,没有改造成功的知识分子就是这个样子

什么叫家仇国恨?如果a杀了b家人, A这家人把a赶出去,不让他在家,不认他,那么b自然不能把对a的仇恨附加到a的家人身上,如果a的家人还维护a包庇a,那么就是同罪, B当然可以用对付a的手段来对付a的家人。什么叫天理?这就叫天理,什么叫公平?这就叫公平。

严大教授,如果你的家人被别人嘿嘿嘿嘿嘿了,你还能坐在这里跟别人讲道理吗?国际上,国与国之间。是谁来仲裁做大法官?谁给弱者一个公平一个正义?你还能拿着家人的遗物去讨个公道吗?难道不怕被挫骨扬灰吗?

这么大个人了,还活得这么幼稚,还好是这么一个强大的国家把你保护起来了

图片[1]-“如果A杀了B家人,A是罪犯,B要做的是将A绳之以法”是什么国际狗屁道理?-墨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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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