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发生在广东的大货车撞上粉色劳斯莱斯一事,连续几天都上了新闻头条,出于太多对大货车的厌恶之情,网友们呈现对大货车车主的喊打喊杀之情,而对于大货车司机只买了100万保险,就有车主拿自己私家车300万保险说事,而网友们一致认为粉色劳斯莱斯女车主人美心善。
首先,粉色劳斯莱斯美女车主的做法,属实是富人车主们之楷模,在本次事故中交警划分责任为大货车全责情况下,仍然能基于人道主义对大货车车主进行减免,不但人美,心更美。
但是在网友的言论中,却看到一种对大货车极为仇视的目光,这种己方占理的情形之下,恨不得对方倾家荡产,要受到不小的惩罚才对得起(自己)。
还有人表示,做错了就立正挨罚,赔偿减免是对方的事,不能要挟。大意是要多少你自己说个数,钱都给你,身上零件你看中哪块拆哪块。当然就这话的,都是在别人犯事的时候,而若是自己犯事,又该是另一套说辞了。
其实,一辆大货车,“撞上粉色劳斯莱斯”一词并不严谨,准确的说是转弯时碰上,产生刮碰,如若真是两车相撞,粉色劳斯莱斯车主也不能淡定下车拍照了,实则是在车里吓了一跳,除了车以外,人毫发无伤。
从视频截图中也能看出来,大货车准备转弯(向),而粉色劳斯莱斯直行,两车相交于一点,碰撞产生。也应该是这个原因,所以女车主无责,大货车司机被判全责。
不管大货车在转弯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但这本身只是普通的碰撞,完全不是网友口中说的“横冲直撞的惯犯”,反而是一帮网友之心态,已经朝向病态化发展。
那些用自己私家车保险跟货车保险来做比较的人,并没有去想过两者的费用是不一样的,更没想过一个城市不可或缺的大货车以及相应的收入能力。
今天是一个笨重结实的大货车跟粉色劳斯莱斯产生刮碰,网友纷纷站队粉色劳斯莱斯,而无视这一普通的刮碰背后那100万维修费用。
那么,若是你我的代步车跟粉色劳斯莱斯产生刮碰,不但对方的车产生100万维修费用,自己的车也一如对方的车,当你是全责或主要责任以后,你拿什么来赔?是网友说的“立正挨罚”?
而这,则是背后更应该解决的问题,那就是当豪车奢侈品出现在大街上时,你还能不能好好指挥车“走路”了。我们的交通法,早就对生命定价了,而这个价是有上限的。但我们的交通法或者说我们的法律,对于车损,却一直在按售价在进行“突破上限”的定价方法。
不去细究那些所谓的豪车背后是什么样的利益交换和输送,只说一下目前的现实问题。当你骑着摩托车或开着代步车,跟价值几千万的豪车相撞,你们各负责任,但被判补对方损失。假如1,你残了,对方车损定为1000万,那么按照你的收入标准,对方支付给你XX金额的费用,而你发现自己还要倒赔对方几百万。假如2,你死了,为了不让你显得那么值钱,对方车损100万,而你的家长孩子抚恤金算下来也刚好100万,好吧,刚好相抵了。那要是对方车损200万呢?不清楚是否会要父债子偿。
对于行驶在路上的车辆,现代社会,现代法律,理应给它们定出一个法律许可的上限,而不是在公共场合玩奢侈品,让普通人“无路可走”。
虽然很多人的座驾是几十万上百万的“准”豪车了,也非常怕那些几千几万的车撞坏碰坏自己的,但是你可以在面对廉价车时高人一等,面对豪车时仍然是土鸡瓦狗不值一提。而且当车的上限定在几十万百来万时,豪车跟普通车的赔付价值相应拉低,这对于普通人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一些杠精会说,那么我开挖机一路上去砸车,反正这车已经很便宜啦!我也可以开廉价车去撞豪车,反正也只要那么多钱啦。。我只想说,脑子大家都有一个,出门得带着。首先,那些用挖机搞破坏的,不管车定损价高还是低,别人都从他那拿不到分毫。至于故意去撞豪车的,你不过是拿自己拿得出手的东西,跟在别人眼里也不贵的东西做一个交换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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