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性侵后,陕西延川县13岁少女张彤(化名) 受到了“二次伤害”。在未对未成年受害者个人信息进行处理的情况下,延川县人民法院将判决书传到了网上。
法官以及法院工作人员,都是吃法律这碗饭的人,本应该是“行走的法典”,为人世间普法、宣法,让普通人敬法、畏法,从而都懂法、守法,但是延川县人民法院在网络上传判决书的时候,竟然不对未对未成年受害者个人信息进行处理,而是直接上传公开分享,这倒是需要那些律师们和法官们好好论道一二,这到底侵犯了哪些法律呢?普通人侵犯法律会入刑受罚,法官大人究竟是与庶民同罪还是凌驾于平民之上呢?在裁决别人罪行的同时,是否会公平判决自身的问题呢?这些都是平民老百姓所关心的问题。
据央广网转用新京报的报道https://law.cnr.cn/sxyw/20230817/t20230817_526382991.shtml,虽然已对此事进行处罚,却对处罚内容语焉不详,到底是撸了职,还是呵斥了几句?一切都选择了保密处理。
这是一起对真正受害者的隐私曝光,而且是未成年受害者的隐私曝光,明明是公职人员知法犯法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就是强奸罪,而法律判白某5月9个月,仅仅判赔未成年6200余元,虽然两人并非违反意志的性行为,但赔偿如此之低,竟然还会有受害人隐私直接曝露在公众面前。
与此有鲜明对比的是,我们的一些律师、法官们一次又一次的在网上“普法”,而其内容并非维护尊纪守法人群的利益,而是一次又一次的为那些作奸犯科之徒辩护,坏人确实也应该有自己的权益不假,可若坏人的权益是由侵占好人的权益得来,那不是公平正义,而是为虎作伥!可惜在大法党里面是一直坚持着这个错误,推动着人类社会将好人禁锢得死死的,而坏人则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愿天下所有法官,都能像《龙游天下》里面何正杰一样大公无私,能够秉公执法,能够正视自己的过错,不凌驾于人民也不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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