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看新闻,央媒报道了我们大湖南自建房竣工现在是不分大小都要检测验收了,验收合格才能发房本(不动产权证)。关于这一点,首先要肯定合格的检测验证(不是走过场)那肯定是有好处的,这能让修房人知道自己这栋房子修建得怎么样,是不是满足正常居住要求,能不能在里面踏实睡好觉。
但是一到检测验收,就有了一个收费的问题,让人纠结的这是这个费用,如果免费检测,那当然最好啦!如果检测费用低,那也是可以接受啦,可如果检测费用挺高,而且还说要隔几年又要检测一次,每次都要掏钱。作为小目标是一顿饱饭而不是一个亿的小农民来说,从心理到生理都会是欢迎检测却拒绝交费的。
所以当时的跟贴评论如下:
自建房是不是用来出租或者出售的时候才需要满足质量安全呢?或者说跟别人的房子紧挨在一起,会对别人的房子造成影响才需要检验质量安全呢?
别人自己修建成危房自己去住,这好像谁也管不了吧?
如果自己把自己给解决了,是一件违法的事情,那修建危房这些有可能危害自己生命健康的事情,那就需要法律认可了。
个人认为,当然也是可能是个人错误的认为,可以提供检测服务,或者提供强制检测服务,但是服务免费,就是必须给你检,给你出具一个报告,后面的事情你就自己负责了
首先,一个农民自己修房子自己住,花的可能是全部家当,还从亲朋好友那里借来了所有能借来的钱了,这期间当然会因为地质、工人手艺、材料的原因等等,让自己的这座想流传百年的房子,一建成就成了墙体开裂的危房。
可是,这些是修房人想要的吗?自然是不想的。可是这样的事发生了应该怎么解决呢?你不要想着拆了重建,没这么简单,咱们农民能做的就是接受,接受新房是危房的事实。然后是住进去(反正也没有别的地方住啊),只能是赶紧赚钱,在这座房子塌下来之前赚到钱修新房子。
所以,你因为这房子质量不合格就不给下不动产权证?那让不让他们住?如果不让他们住,他们又住哪里呢?
不健康的食物我们吃,不安全的房子我们住,伤健康的工作我们做,不是因为我们不知道里面的危险,而是我们接受了自己的条件只能满足这样生存环境的现实啊!
最后,我还是坚持认为,在你改善不了别人的处境之前,每一句话都是多余的。你可以免费去给别人做一份检测报告,让老百姓和政府对于这些居住的房屋是否安全都有一个清晰的认知,你甚至可以收取极低的费用。但是你不能强制别人怎么生活,特别是你提供不了替代方案的时候。
当然,如果这房子是用来出售或出租的,那就必须进行检测,因为这是商业活动,因为买方需要获得房屋状况的真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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