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不乏小动物保护者,他们杀鸡鸭都不忍下手,其中极致的还说这是罪孽;现实生活中还有对坏人坏事持无限宽容的,他们以一颗泛滥的圣母心,想宽恕感动所有罪大恶极之人。按说这样悲天悯人的人越多,这个世界就会更美好,但现实却把脸打得啪啪作响,无论是周边人,还是这些人中的大部分,杀不了鸡,宰不了鸭,却能容忍车轮下的亡魂。
访问王志勇博客的时候,他也持跟我同样的想法,那就是开汽车危险,这种危险不是说带给自己的,自己赔不赔得起那是小事情,家里有钱买足保险,都能让你觉得车祸不算大事,而是带给他人的,因为每一次车祸带给他人的都是物理和精神的双重创伤,再多的钱有什么用呢?断手断脚你也只能接上假肢,生命没了又该如何?
每次遇到事情呢,就有人搬出来交通法,可是一部交通法的出台,真照顾到所有人的利益吗?真有人天真的认为法律的制订拥车人和无车人背后的推动力量是同等的?难道说城市交通中车辆跟行人拥有的权利是同样的?只要不是白内障太严重,也能看出来行人权利不及车辆的百分之一。
当然有些人要说这道路交通就是为车而修建的,那我也没话说,毕竟行人弱势惯了。毕竟大家都知道,车人在同一区域有交集,人撞车呢,车印子也没一个,车撞人呢,小则缺胳膊缺腿,大则一命归西。而法律的一些赔偿,早就在以前大家倾其所有也只能拿出这么多钱来,到现在是不痛不痒的赔几十万了事。
不痛不痒的赔几十万,这还真没脱离实际,北大广深哪里不得几百万一套房?这都能赔十个八个人呢,伤筋动骨了吗?再者说了保险一买,那赔的可就更少了,对于有钱人来说,不过是身上拔根毛的代价,仅此而已!
至于说这样的法律有这样的赔付体系是怎么建立起来的,那倒是可以看看《资本是如何让房地产车企变成经济利益团伙的》。
而且更可悲的是,那些杀鸡鸭都不忍下手的人,在法院结案以后,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的认为自己已经跟别人两清了,人命在他们此刻的眼里早就跟钱币划上了等号,甚至他们还在痛恨受害人不如鸡啊鸭啊小动物可爱,把他们给吓了一跳。
看看网络上分享的那些车祸视频中,发布者、跟贴者所表达出来的意思,那就是打110就好了,千万别下车,后面的事交给110,他们会打120,没事了咱就走,千万别掺合,一切走法律程序,小心被讹!我深深觉得,这很符合这个不公正的法律下所要有的认知,能避免很多事,只是没有了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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